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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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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让表妹的孩子落户台江,表哥想出损招害了自己
伪造房产证迁户口被判刑 ■本报记者赵锦飞通讯员李洁淼 本报讯为了让表妹阿朱的户口能够迁入台江区,从而让她的儿子能在台江上小学,表哥阿建伪造了一本房屋所有权人为阿朱的“房屋所有权证”。日前,这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在台江法院审结,阿建被判刑。
去年5月初,阿建通过路边广告找到一男子,提供表妹阿朱的相关资料,以350元的价格,买了一本对方伪造的“房屋所有权证”。阿建持该证到台江区市民服务中心,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被发现。
台江法院审理认为,阿建提供相关资料,让他人为其非法制作国家机关证件,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。阿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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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上午6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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